工行炒汇杠杆 116处房产,1.79亿元未结工程款……广东曾氏犯罪集团覆灭!持械殴打维权村民、聚集吸毒人员犯罪

发布日期:2024-07-23 08:05    点击次数:184

工行炒汇杠杆 116处房产,1.79亿元未结工程款……广东曾氏犯罪集团覆灭!持械殴打维权村民、聚集吸毒人员犯罪

黑社会组织头目用“拳头”强揽工程牟取暴利、欺压百姓工行炒汇杠杆,长子持械殴打维权村民,次子酒吧聚集吸毒人员犯罪。案发后该组织竟被查到有116处房产,1.79亿元未结工程款……

5月17日,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披露了曾某雄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详情。

20世纪90年代起,曾某雄及其家人就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从事建筑行业工作,并参与了当地一些工程项目建设。之后,总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落地企业近百家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五华县水寨镇工业园工程项目因发展趋势较好,被曾某雄盯上。2003年,曾某雄为争夺该工业园工程项目,殴打工程老板廖某菓致其轻伤,迫使其放弃该项目。曾某雄因此事被判刑,但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旧不思悔改,为控制该工业园工程,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十四五”规划也强调,应构建实体经济、科技金融、现代金融、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据广汽丰田官方微博,丰田中国6月3日就认证申请问题发布声明称,就日本市场部分丰田车辆认证申请不规范给顾客带来的担忧表示诚挚的歉意。经过确认,一汽丰田、广汽丰田与雷克萨斯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车型与本次事件无关,相关认证实验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完成,不存在安全和品质问题。

2005年,为推进工业园的项目施工,曾某雄纠集其长子曾乙等人持械殴打前来土地维权的周某茂、曾甲辉等村民,造成曾甲辉重伤、多人受伤。然而,曾某雄一方并未因此受到任何处理,村民周某茂却因其他案件被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自此,曾某雄等人嚣张气焰愈盛,开始在该工业园及周边地区有了较大影响力,甚至成为当地“一霸”。以曾某雄为组织者、领导者,曾乙、曾某雄的外甥李某东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

曾某雄次子曾甲曾因犯抢夺罪获刑。2010年2月,曾甲刑满释放后协助曾某雄管理工程项目,依托父亲曾某雄的影响力,先后成立五华县某大酒店有限公司(外挂商号某酒吧)等企业,并纠集18名有前科、吸毒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其间,曾某雄为攫取更大经济利益陆续成立18家远信系公司,均由其家族成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曾某雄组织利用其非法影响力以及暴力威胁手段,大肆承揽工业园的厂房建设、土石方、混凝土、爆破等工程牟取暴利。其他人想在工业园做这些工程都需要给曾某雄团伙打招呼,得到他们的同意。多名被害人以及当地群众长期畏惧于曾某雄团伙势力,有苦不能言,不敢举报、控告。

2012年,被害人李某希、李甲明获得工业园内铺设燃气管道的工程后,因为害怕曾某雄等人的势力,特意登门拜访,得到曾某雄的“点头”后,才敢开始施工,但刚施工就被曾甲逼迫,不得已将该工程让予曾甲。工业园内的公司如想使用其他公司供应的混凝土,须事先跟远信系公司打招呼,征得曾某雄同意后方能入场,否则会受到恐吓、干扰。

经查,该组织长期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残害百姓,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19起犯罪行为及大量违法活动,造成2人重伤、11人轻伤及多名群众受伤;在多个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组织多名成员到施工现场站场造势,强行施工。

其中,2015年,曾某雄控制的某爆破公司在碧桂园二期施工过程中遇到村民阻挠。曾乙、曾甲得知消息后,召集多人在某酒吧商议,并于次日纠集上百人到施工现场殴打被害人李某芳等人,用铁锤等工具砸毁李某芳家大门,冲入住宅后肆意毁坏门窗,造成1人轻伤,2人轻微伤。

此外,曾某雄、曾乙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五华县水寨镇员瑾村鸡鸣山地块,通过挖毁、填埋林地及混凝土硬底化、兴建建筑物等方式,逐步对涉案农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造成涉案农用地原有耕作层、山体排水系统被毁坏,原有种植条件和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损毁地块总面积34万余平方米,损毁农用地面积32万余平方米,损毁程度属重度损毁类型。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和扣押了涉案银行资金、保险理财产品等约1900万元,依法对116处不动产和166辆汽车、重型工程车等限制交易,对未结清工程款约1.79亿元进行截留。

经梅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移送平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1月30日,平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被告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0月27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判处组织者、领导者曾某雄、曾甲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罚;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八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和相应财产刑;判决曾某雄、曾乙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1200余万元,承担鉴定评估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宣判后,曾某雄、曾甲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23年4月23日,梅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孙志成杜恒峰

校对|段炼

封面图自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本文转自:检察日报正义网工行炒汇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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